近日,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之授權,並遵循第14/2004號行政法規《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其《章程》第七條第一至第三款之規定,批示續聘包括蔡智明副校長在內的多位傑出人士為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正式生效。蔡智明副校長連續三屆獲此殊榮,彰顯了其在推動科技創新與科研發展領域的傑出貢獻與深遠影響。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作為該基金的最高決策機構,其職責重大,使命光榮。該基金旨在緊密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發展政策的戰略方向,致力於資助那些能夠顯著提升澳門科研實力、創新能力及國際競爭力的各類科研項目。多年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經批准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科學技術獎勵的相關工作,並可應內地及其他國家或地區知名科學技術獎勵頒發機構的邀請,推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機構和人員申報有關獎勵;並對設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平台提供資助。
此次連任,蔡智明副校長將繼續攜手信託委員會的其他成員,共同引領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邁向新的發展階段,為推動澳門乃至更廣泛區域內的科技創新與合作貢獻力量。同時,他也將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帶領中西創新學院科研人員,積極促進中西創新學院與國內外科研機構的交流合作,為培養更多具有國際視野和創新能力的高素質人才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