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科技合作資助計劃 聯合資助類(與廣東省科技廳聯合資助)–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FDCT)

         根據《廣東省科技廳與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關於開展聯合資助兩地合作研發項目的工作計劃》,為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及國際科技創新中心規劃,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FDCT)與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共同開展了聯合科研資助計劃。
        為持續提升我校科研實力及前沿原始創新能力,鞏固本澳優勢學科的領先地位,科研處現已接受2026年度「對外科技合作資助計劃——聯合資助類(與廣東省科技廳聯合資助)」項目的申報。2026年9月18日至11月17日為該計劃的申報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定位與支持方向

本項目面向粵澳兩地合作研發項目,重點支持生物醫藥(中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海洋科技、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製造等領域的產學研合作項目,優先支持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相關機構聯合申報的項目。
各試點地市重點支持領域如下:
佛山:生物醫藥與健康(生物醫藥、中醫藥、食品等),先進製造(具身智能、機器人、能源電力、半導體、高端裝備等),智能網聯與軟件,電子信息,新材料,新型儲能與新能源等。
東莞:集成電路與半導體器件,前沿新材料,生物醫藥(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研發、醫療器械等),人工智能(包括但不限於端側模型、機器視覺識別等)。
江門:生物醫藥與健康(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研發、食品)、先進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新能源電池材料、環保材料)、高端裝備、人工智能與機器人、低空經濟和海洋經濟、智慧城市建設(包括但不限於智慧家電)、精密儀器設備等。
不支持基本建設、純設備採購項目,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軟科學研究項目,不支持市場推廣項目。

 

二、申請資助金額上限

每個項目的申請資助金額不高於130萬澳門元。倘為地級市聯動資助的項目,每個項目的申請資助金額不高於100萬澳門元。

 

三、合作研究要求

1. 申請者須與合作方簽署合作協議書、備忘錄或意向書。
2. 雙方牽頭申請的單位中必須有一方為企業。澳門方如為商業企業主或商業企業,必須有相應的自籌資金配套投入。
3. 澳方項目負責人與粵方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礎,須提供在申報通知發佈前5年內體現雙方負責人合作關係的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作發表論文、著作或已被期刊接受的論文;合作申請專利;合作申請項目資助;合作指導研究生;合作舉辦學術活動等。
4. 具體合作研究要求以申報指南為準。

 

  • 四、配套投入要求

  • ‧ 非商業企業申請者:倘與澳門商業企業主或商業企業合作,該商業企業須提供配套投入,金額不低於科技基金資助金額的10%。
    ‧ 商業企業申請者:必須有相應的自籌資金配套投入,投入金額不低於科技基金批准資助的金額

 

五、可獲資助的開支範圍

可獲資助的開支包括:
‧ 人員開支;
‧ 取得新機器及設備的開支;
‧ 可消耗性材料、試劑、維修設備的開支;
‧ 申請專利的直接成本開支;
‧ 其他衍生開支(不包括設立受益實體開支、水電電話費、招待費、核數費、取得車輛開支、興建或取得不動產開支等)。

 

六、申請材料

申請卷宗應包括以下資料:
1. 申請者識別資料及有關證明文件;
2. 最近3個月發出的無拖欠澳門稅款及社會保障供款證明文件;
3. 同一申請者受公共款項資助的其他項目及待決申請資料;
4. 項目負責人和成員的身份資料、履歷及分配於項目的時間說明;
5. 包含項目詳細說明的申請計劃書(須詳細列出項目預算金額);
6. 項目責任聲明;
7. 與合作方簽署的合作協議書、備忘錄或意向書。

 

七、 聯繫方式

如有疑問,請聯繫科研處Jeffrey,內線:239,郵箱:jeffreyun@mmc.edu.mo。
詳細資助計劃內容及申報系統入口,請登錄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官方網站查閱:

官方公告:https://fdct.dsedt.gov.mo/zh_tw/external_cooperation_details/article/gdst.html
官方章程:https://fdct.dsedt.gov.mo/download/subsidy/External_Cooperation/2026_ExternalCooperationScheme_r1.pdf
項目資助網上申請系統:https://grants-pri.fdct.gov.mo/


中西創新學院科研處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