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香港、台灣及國際生適用)
1.持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想報讀副學士/學士學位課程需要什麼資格?
答:至少具備以下其中一項資格:
詳情可查閱「招生簡章」內「入學資格」的相關內容。
2.持有效香港/台灣居民身份證或持有海外國家護照,想報讀副學士/學士學位需要什麼資格?
答:需完成中學六年級/高中三年級/十二年級課業並取得畢業證書。
3.持有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在內地或香港高中畢業的學生可否報讀中西創新學院?
答:可以。
答:學生持有香港臨時身份證,要看其香港證件的性質,是“逗留”還是“居留”,“逗留”性質者歸類為“內地生”,不可報讀,“居留”性質者歸類為“香港生”(可以到香港入境處開具文件證明其身份證性質),可以報讀。
5.如何申請報讀副學士/學士學位課程?何時報名及如何繳交報名費?
答:申請者可於2024年8月23日前登陸本校網上報名登記系統(網上報名登記系統)進行登記。招生處在收到報名資料后將於5个工作日內聯繫申請者安排後續報名事宜。申請者也可親臨我校提交報名申請表、報名資料及繳交報名費。
6.報名時,除繳交報名費外,還需要額外繳交考試費用嗎?
答:不需要。
7.何時知道錄取結果?如何查看錄取結果?
答:申請者遞交申請資料及繳交申請費後,經我校考核符合錄取條件者,招生處將會儘快通知錄取。
8.收到錄取通知後,如何取得錄取通知書及相關文件?
答:獲錄取學生可親臨我校領取「錄取通知書」、「學費付款通知書」及相關入學資料。如學生身處外地不方便親臨我校領取,可聯絡招生處申請電子版通知書,或申請以郵寄方式發出書面通知。
9.非澳門本地生來澳就讀是否需要辦理「逗留的特別許可」?哪裡可以獲得相關資訊?
答:需要。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之規定,所有非持澳門居民身份證之學生,必須向「澳門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辦理臨時居留手續,亦即「逗留的特別許可」。詳情請瀏覽澳門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網頁(https://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
10.錄取後如因事需要延遲一年入學,可否申請延期入學?
答:可以。如錄取學生因健康理由或其它特殊情況未能於當學年入學,應先繳付學費、雜費、保證金等需繳交的費用,並需於大學指定首天報到日期前提出申請延至下一學年 9 月份入學。申請人須填妥「延期入學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向教務處提出保留學額申請。
11.如未能在「學費付款通知書」上的限期內繳付學費和其他費用,需要交罰款嗎?
答:逾期繳交費用的學生,須繳交附加費500澳門元。
12.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是多少?
答:本地生每年學費3.3萬澳門元,非本地生每年學費為5.5 萬港幣。本地生与非本地生的住宿費均為2500港幣 /月,每年可居住10個月。生活費約為4萬澳門元(具體金額因人而異)。
總機:(+853)2878-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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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六時